相信各位都知道網路紅人「谷阿莫」吧?憑藉著剪輯電影、戲劇作品片段,並加入別具個人特色的幽默旁白爆紅,在 Youtube 吸引大批粉絲訂閱進而獲利。不過今年卻接連爆出遭到影音平台及電影片商提出侵權告訴的新聞,而其實谷阿莫這樣未經授權剪輯影片並作為己用的方式或可能已經觸法。
而近日許多執法人士或是律師對於谷阿莫事件提出自己的見解,其中也有不少人引述法律條文,據《著作權法》第 52 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至於觸法與否,必須視谷阿莫實際上使用影片的情形來斷定。
整起事件延燒已久,就連知名實況主統神也注意到並 po 文批判!
統神評論「谷阿莫事件」全文:
這兩天谷阿莫的新聞傳的很快
有很多朋友又再問我跟他之間的關係
那我就在這邊說明一下
首先 我當然不贊成谷阿莫用這種嘲弄的方式
去嘲笑別人辛苦的創作並藉此營利
ㄧ般的二次創作都是對那樣東西有愛 喜歡它才會想去延伸 改良 或模仿
所以當然版權所有者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谷阿莫這種完全藉自己私欲而去營利的行為
大家應該要去做一個抵制
現在的影評人很多 大部分都是做一個中性的評論 且不會運用到未公開的影片
像谷阿莫這種行為與盜版又有何差別
未與版權擁有者聯繫 影片來源非法
像這種人還能紅真是台灣社會的悲哀
還在那邊牽拖說教育 研究行為 真的是可恥
那我發這篇文最重要的目的也不是棒打落水狗
要爆料我早就可以爆料了
我只是要強調我與他的關係僅止於兩年半前的ㄧ年經紀約 單純經紀公司與藝人的合作
合作也早已終止 特此跟大家澄清一下
至於他個人私人人品部分我不多作評論
希望大家能一起支持正版產業 讓台灣產業發展更好 而不是讓一些不正派的人得意
大家加油
補充一下 我不是聖人 我也有用過盜版商品 我相信 再這社會很難以避免 不過像這麽狂的用盜版我還是第一次遇到
(以上轉載自亞洲統神 - 張嘉航臉書)
其實不要看統神平時嘻皮笑臉,說起話來也是人模人樣頗有道理,難怪俗稱「電競公道伯」,不過谷阿莫觸法與否還是交給執法人員評斷,我們也不多做評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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