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討厭排隊嗎?「紐約器官捐贈組織」發起Hate The Wait,影片中他們問路人討厭為了什麼排隊?有人說廁所,有人說食物,有人說衣物,也有人說網路速度。最後帶入Wait Killing,「在紐約,每15個小時就有一人因等不到器官而死亡。」而台灣為了腎臟肝臟排隊的人最多,平均一個人也要等一千多天。。。
好人好事代表,十大支持器官捐贈明星
用心接力,讓愛延續
說到「器官捐贈」,杜琪峯就發起了30秒短片推動器官捐贈,唐從聖說簽署器官捐贈卡是他最驕傲的簽名。其實中港台許多明星藝人都挺身而出為器官捐贈盡一份心力,今天DailyView網路溫度計就要帶大家看看這些用愛心接力讓生命延續的藝人吧!
註:愛心是無價的,本次排名僅根據這半年來網路上的討論聲量排名,並非愛心程度喔!
超有愛雙胞胎兄弟:並列九、十名
演藝圈中的人氣雙胞胎兄弟郭彥均、郭彥甫,婚後依然愛心不落人後,甚至更加珍惜人生,在器官捐贈這一塊更是不遺餘力的推廣呢!
去年「為希望而跑,第三屆器捐接力馬拉松」也由兄弟二人領跑,希望藉由己身的力量,讓更多的人認識「器官捐贈」。
身為器官捐贈宣導大使的兩人早已簽署器捐同意書,更表示以前許多人不了解,但近幾年接受的人越來越多,人死後甚麼都帶不走,但留下卻可以做善事,讓愛延續。「器捐」真的是很有意義的事,真的發生什麼意外,最大的受惠者還是家人。
第八名、伊能靜
伊能靜近年不斷從事公益活動,舉凡去育幼院探視幼兒、全裸抵制皮草到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呼籲器官捐贈,儼然成為了公益大使。在器官捐贈這一塊讓大家津津樂道的是老公秦昊知道了嗎?以及口誤的「1對角膜助8人,8對助16人。」但也讓大家了解器官捐贈是可以選擇部位的,伊能靜就選擇將來要捐出自己的眼角膜。
第七名、歐陽妮妮
在「器捐加註、愛接力」的記者會中,特別邀請歐陽妮妮和媽媽傅娟擔任器捐宣導大使。雖然當時年僅18歲的她還不具有獨立簽署同意書的資格,但妮妮說:「爸爸媽媽非常贊同她用行動支持器官捐贈呢!」除此之外,歐陽家直接用簽署同意書來響應器官捐贈。
第六名、楊千嬅
曾是護士的楊千嬅,還在醫院工作時,常在手術室中看見不同個案,親身經歷讓她早已下定決心簽屬器官捐贈同意書。進入演藝圈後更是不遺餘力的推廣,她提到:「每次拍宣傳片都會又簽一次,器官捐贈可以說是一個生命的延續,有的人可能覺得是一個遺憾,但其實也十分有意義。」
第五名、古巨基
身為十大傑出青年的古巨基,早在《夢想星搭檔》奪冠後就發表想遺愛人間的聲明:「我簽了一份協議書(器官捐贈卡),必要時會將自己的器官捐給有需要的人。」除了本次活動外,古巨基更常用明星的身分讓大家知道生命延續的意義。更在多次受訪後表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惟有愛遺留人間。」
第四名、盧廣仲
因為一場意外的車禍,讓盧廣仲對生命有新的體悟,在盧廣仲原本的100種生活外,2009年「救愛感動您」器捐演唱會他找到了第101種生活─尊重生命、愛惜自己(所以才要每天早起吃早餐嗎?)
此外,盧廣仲更是二話不說地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他說:「支持公益也是一種Rock'n roll的Style吧!?」
第三名、賈永婕
「不~要~再~說~屍~皮~了~好~嗎?」
去年八仙塵爆,造成國內「屍皮」嚴重不足,賈永婕直言這是「將全身的皮膚捐出的大愛,這是非常偉大遺愛人間的善行,我們可以用更尊重的名稱嗎?」希望能夠修改名稱,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說:「這就是醫學名詞,不用太在意。」也有人說可以改個「愛心皮」之類的名稱。無論如何都能感受到賈永婕對器官捐贈的關注。
第二名、歐陽娜娜
受到媽媽傅娟和姐姐歐陽妮妮的影響,誠如前面所提,歐陽一家熱烈響應,歐陽娜娜當然也不例外。讓小編傻眼的是身為代言人的妮妮討論度卻低於娜娜,下次應該找歐陽全家一起代言,就不會有這個尷尬的局面了。
其實演藝圈中和家人一起響應器官捐贈的家庭也不在話下,像是歐陽靖和母親譚艾珍、前面提到的郭氏雙胞胎兄弟。因為修法後使捐贈者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將來需要器官移植來挽救生命時,將享有排序優先權!所以說器官捐贈不只是遺愛人間,不再是順應遺願,更可以當作留給家人無價的禮物及重生的希望!
第一名、林依晨
林依晨說:「器捐如同買保險的概念,都是為了在往生後能夠惠及他人,像保險是用錢幫助家人,器捐就是用愛,讓陌生成為有需要的受益者,得以延續生命。」
林依晨早在2009年就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依晨的粉絲一定知道她曾經動過大手術,而這張同意書就是在回診途中簽下的。藝人唐從聖也說是看到林依晨簽署後才動了器官捐贈的念頭。其實,林依晨出道到現在都不忘「公益」推廣,探訪愛滋病患、探訪病童、訂喜憨兒喜餅、呼籲器官捐贈...,「晨神」、「零負評女神」當之無愧。
一同打破器捐迷思
看了上述許多明星藝人為遺愛人間挺身而出後,相信大家也發現器官捐贈和想像中有點不太一樣,像是你可以選擇捐贈的部位,和伊能靜一樣捐眼角膜,或是和古巨基一樣選擇全捐,還可以自豪地說自己哪個器官最健康。許多人也擔心「為善卻不受親友支持」,修法後是捐贈者的家人(配偶或三等親內)將有優先排序權。以及大家最擔心的「留全屍」問題,其實在摘除器官或組織後,是會在捐贈者的四肢放入支撐物以及將傷口縫合,所以器官捐贈後還是能讓親友看見你近乎完整的最後一面!
DailyView曰:
讓生命以另一種方式延續。好卡,不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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