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規劃 2030 年起對電動車徵收道路使用管理費,將以「隨車徵收」方式,依車輛馬力大小計費。此政策將在電動小客車達 50 萬輛、電動機車達 240 萬輛時啟動,最高收費不超過 15,720 元。
2030 年電動車車主需繳納「道路維護安全管理費用」!
隨著台灣推動 2050 淨零碳排目標,電動車的普及化成為重要政策方向之一,目前,為鼓勵民眾汰換傳統燃油車輛,電動車享有免徵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的優惠,然而,這項優惠政策預計將在 2030 年迎來重大轉變,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指出,目前全台小客車約 600 多萬輛,其中電動小客車僅近 9 萬輛,占比僅 1% 多,電動機車方面則約有 70 萬輛,交通部設定的徵收門檻為電動小客車達 50 萬輛、電動機車達 240 萬輛,預計在 2030 年達標,關於徵收方式,交通部規劃採用「隨車徵收」制度,比照現行一般小客車課徵汽燃費模式,考量電動車的特性,未來將依據不同車型的馬力大小訂定收費標準,交通部長陳世凱強調,新的收費名稱將改為「道路維護安全管理費用」等相關名目,以避免造成車主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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