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都有過租屋或是買賣房屋的經驗,除了按照基本的合約規定之外,不少屋主也會有「特殊的附註」,最常見的就是不能養貓、養狗,不過在美國就有一位屋主要賣房,但卻備註「要能接受地下室有人」,如此獵奇的要求讓人光是用看的就覺得毛骨悚然,不過最後竟然還以 2,300 萬成交,只能說買家真的心臟夠大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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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離奇賣屋附註條件:「要接受地下室有人」,最後竟還以 2,300 萬賣出
美國近日出現一件「離奇」的售屋案件,根據外媒《NBC》報導,這間位在美國維吉尼亞州費爾法克斯(Fairfax),擁有 98 坪、5 房 4 衛的房子,屋主在 1997 年花費 31.9 萬美元 (折合台幣約 938 萬) 買下,最近屋主想脫手此房,並在賣屋條件中備註「要接受地下室有人」,同時買家無權過問關於地下室的狀況,資訊曝光後也立刻吸引不少人討論,紛紛猜測地下室到底藏有什麼東西?並且表示有這樣的條件誰還敢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