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迷都喜歡超級英雄,這是全世界體育共識,所以直接活躍在鏡頭前哪怕只能通過錄影帶才能間接欣賞的偉大超巨,成為數量以億計不同種族人群不惜冠以「信仰」這樣龐大份量定義的摯愛。但這些都是幕前人士,並不能概括聯盟的全部,因為掌控 NBA 這個籃球帝國的實際領袖,話語權最大屬於總裁。縱觀歷史,其中堪稱「救世主」的一位,叫做 David Stern,他同樣是超級英雄。
沒有 David Stern,也許會有其他總裁力挽狂瀾,但我無法確定 NBA 會不會是現代的模樣,並且順帶讓籃球穩定成為世界第二大運動,而且聯盟個別核心資本甚至還超越包括足球在內任何運動在區域性效應上登頂世界體壇榜首。從這個角度看,David Stern 對於 NBA 的作用不亞於 Michael Jordan。如果領域屬性份量算,Stern 比起 Jordan 更加重要。
所謂「NBA 紀元」,可以從 Stern 上任年份為標準劃分。在他出道前,NBA 只是個美國二流以下聯賽,危機四伏,吸毒和嗜酒等陋習比比皆是,打工仔們熱衷混日子,觀賞性跟不上,管理還如此混亂,價值可想而知,轉播權自然廉價,並且經常賣不出去。這樣的爛攤子擱給誰都要頭疼,更何況 David Stern 只是一個看起來不懂球的律師(不過他是 NBA 全職法律顧問)。